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注册商标权的转让,是指维持注册商标权内容的同一性而变更注册商标权主体。注册商标权的转让不同于注册人名义变更,后者仅仅指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商标权主体并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商标权的转让,根据不同标准大致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转让和基于承继关系发生的转移
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转让,是指基于履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质权设定合同而发生的商标权转让。基于承继关系发生的转移,是指基于继承、合并等法律上的原因而发生的商标权转移。
2、连同转让和自由转让
连同转让,是指商标必须与所属企业的营业一起转让。目前,世界上德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采取此种立法例,目的在于确保商品之品质,维护交易安全和相关公众利益。
自由转让,是指商标可以和所属企业的营业分开,单独进行转让。目的,世界上日本、英国、法国、巴西、加拿大等国采取此种立法例,我国亦采取此种立法模式。
采取此种立法例的法理基础在于,商品品质之确保与商标是连同转让还是自由转让无关,主要取决于受让人的努力和责任心。至于可能造成欺骗公众或者混淆性后果的商标转让,则可以通过法律事先禁止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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