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商标注册人注意了,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有哪些呢?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排他权边界的限制,按照《商标法》第57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只有当行为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直接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且容易导致混淆时,才会构成此两项所规定的侵权行为。
所以,一般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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