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实恶意维权也要小心哦!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 看看吧!
1、商标恶意维权使真正的商标权利人无奈地陷入法律纠纷中,除了付出不必要的成本以外,还会面临着商业交易机会的丧失。
2、商标恶意维权更严重的是消耗了大量宝贵的行政与司法资源,使得本应发挥更大作用的资源浪费在处理恶意维权的过程中。
针对他人恶意威胁,滥发律师声明或者进行行政举报投诉,相关经营者可以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稳定性。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权利人发出了侵权警告;
2、被警告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权利人行使诉权;
3、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撤回警告也未提起诉讼。
好了,以上就是分享的全部内容,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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