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细心的发现,当你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有的会有这样一句话,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故XX商标不予注册。
那这个类似服务到底指的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类似服务,是指服务在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近。类似服务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具体一起来看看吧。
1、服务的目的。两种服务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目的,有可能相互替代,可满足一般服务接受者的相同或者相近的需求的,被判定为类似服务的可能性较大。
2、服务的内容。提供服务的内容越相近,被判定为类似服务的可能性越大。
3、服务方式与服务场所。如果服务方式或者服务场所相同,一般服务接受者同时接触的机会较大,则被判定为类似服务的可能性较大。
4、服务的对象范围。如果服务的接受者来自相同或者相近的消费群体,则被判定为类似服务的可能性较大。
5、服务的提供者。如果服务的提供者来自相同的行业或者领域,则被判定为类似服务的可能性较大。
以上就是分享关于商标类似服务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欢迎关注我哦!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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