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注意了!商标显著特征有何要求?

发布时间:2022-10-25 10:05:16

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显著性的相关内容了,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类型日益增多。为适应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需求,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商标审查实践经验,细化、补充了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将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由2016《标准》的11类扩充为16类,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修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包装、容器或装饰性图案的显著性认定。2016《标准》中称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作为商标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指南》进一步明确商品的外包装“一般消费者不会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商标标志看待”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商品的容器或装饰性图案本身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注册人注意了!商标显著特征有何要求?

结合实践,明确“日常用语”“网络流行语和网络流行表情包”“格言警句”均属于公众日常表达的一部分,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明确“仅有申请人(不包括自然人)名称全称的”标志、“常用标志符号”“节日名称”难以被识别为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所谓常用标志符号,包括各类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常见的标志符号;所谓节日名称,不仅包括法定节日名称,也包括约定俗成的节日名称。

今天关于商标显著性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了,你都了解了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欢迎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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