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小孩子犯了错,被大人教训。小孩子嘴甜,叫爹叫妈的,想逃避惩罚。大人会说,别说叫爹了,叫妈也不行。
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商标注册领域,仍然难逃惩罚。根据相关资料,自然人何某冰申请注册第62479110号“邓妈”商标用于第30类商品,包括糖、月饼、面粉、面团酵素、生米糊、蜂蜜、面包、淀粉、茶、肉馅饼等。代理公司为xx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何某冰不止一个申请注册的人“邓妈”一件商标。打开中国商标网,发现自然人何某冰在短时间内申请了多次注册“姓氏+妈”商标,诸如“何妈”“元妈”“魏妈”“彭妈”“邱妈”“霍妈”等。粗算一下,竟然有70多件。这些商标注册申请大多用于30类商品。
专家分析认为,自然人何某冰短期内大量申请“姓氏+妈”形式的商标,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驳回第62479110号“邓妈”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的注册是用于产品的使用上的,如果说某个商标联系三年未被使用,还有被撤回的风险,所以各位商标要注意,不要恶意的注册商标。好了,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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