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侵犯哪些在先权利?

发布时间:2024-07-23 13:52:38

在如今的商业竞争中,品牌与商标的价值日益凸显。然而,许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往往因疏忽而陷入“侵权”的泥潭。那么,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我们究竟需要警惕哪些在先权利“雷区”呢?

1.著作权

著作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权益的法律制度。在申请商标时,如果商标图案或文字与他人的著作权作品相似或相同,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可能构成侵权。

2.企业名称、字号权

企业名称和字号是企业的重要标识,也是消费者识别品牌的关键。如果申请的商标与他人企业名称或字号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公众混淆,从而构成侵权。

3.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如果商标注册的图形或设计元素与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近似,且该专利在有效期内,就可能构成侵权。

4.姓名、肖像权

姓名权和肖像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或肖像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一部分进行注册和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

5.其他在先权利

除了上述常见的在先权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在先权利,如商号权、特殊标志专有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这些权利同样需要我们在申请商标时予以重视和避免侵犯。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并尊重各种在先权利,确保自己的申请行为合法合规。通过进行详细的查询和比对,避免与已有权利发生冲突和纠纷。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品牌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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