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显著性退化的相关内容了,先天没有显著性的标志在经过长期使用之后可以逐渐获得显著性,而先天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在经过长期使用之后也可能逐渐丧失显著性,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出现商标显著性退化的原因往往是因为使用某种商标指代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上过于成功,或者商标所有者对商标的使用或管理不当,导致人们习惯于用商标名称来代替商品或服务名称。
最终导致商标沦为一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丧失了在这类商品或服务中区分来源的作用。这种现象被称为“显著性的退化”。
例如:现在人们已经普遍认为“阿司匹林”就是一种药物,而实际上“阿司匹林”最早是药品上注册的商标,由于“阿司匹林”牌药品十分畅销,消费者将“阿司匹林”作为一种药品的代名词使用,最后导致“阿司匹林”退化为此种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再具有指示药品来源的功能。
此外,商标的显著性一旦退化,就会失去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本质上已无法起到商标的作用,而消费者也已经习惯将该商标作为一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则保留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交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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