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有很多商标人在注册文字商标的时候,往往因为“不规范的汉字”而被驳回,那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规范汉字”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之一。
“不规范汉字”主要包括多笔画设计、缺少笔画、笔画不完整、笔画错误、不规范变造字等情形,而认定不构成“不规范汉字”的情形主要包括古现代书法字体、文字整体作图形化设计、文字的某一笔画作图形化设计(该笔画多为单一独立的笔画)等,原则即为不改变汉字的整体结构和笔画顺序。
对于包含汉字的商标而言可以通用所呈现的特殊艺术化表现形式,如特殊字体、艺术化设计、色彩组合等要素,一方面表达语言文字含义,另一方面增强其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所应有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但是,将包含文字的商标进行艺术化设计,不仅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亦应符合《商标法》乃至更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稳重性以及严肃性的要求,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创造性设计。
以上就是分享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欢迎关注我哦!下期再见!
声明:以上内容部分来源于网络,若内容涉及到相关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编辑,侵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