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吧,居然还有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不过,这两个商标不是说能注册就能注册的,每个国家的规定还不一样,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音响商标即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还不允许注册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例如,日本《商标法》在第2条规定,商标只能由文字、图形、记号、三维标志或它们的组合,或者它们与色彩的组合构成。从而排除了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
我国在2001年修订《商标法》后,扩大了商标主客体的保护范围,并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力度。其中,商标保护的客体从平面商标扩大到了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2013年《商标法》第8条增加了“声音”的规定,表明音响商标正式纳入我国商标法保护范畴,但气味商标在我国仍然未被认可。
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又被称为“非传统商标”“变态商标”。滥觞于美国的这些新奇的商标对商标审查技术的要求很高。生产者和服务者之所以选择这种商标形式,是因为它们本身就会有一种轰动和广告效应。但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首先遇到的是功能性的挑战。
那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你都了解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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