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在听到自己的专利被“无效”的时候,往往十分焦虑,认为既然专利已经被授权,就已经拥有了这项技术或者外观的“无上权力”,别人不可侵犯。今天,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无效的判定方法吧。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是指适合产品形状、结构或结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组合、颜色和形状、图案组合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反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同样的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同一发明创造专利,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以上4种就是我们常见的专利被判定无效的方法,你还知道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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