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商标遭到了他人的撤三申请,国家商标总局受理申请后,就会给你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然后你就需要做好答辩的准备,也就叫“商标撤三答辩”。
大家能理解“商标撤三答辩”的意思了吗?如果遇到了这个情况,先不要慌,搞清楚提出撤三的申请人是谁,是撤销商标的全部商品还是部分商品以及撤三答辩截止时间然后积极应对。
要注意的是:对于商标撤三答辩,如果你选择不参加,或者即使你参加且逾期未能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使用证据材料虚假无效的,或者逾期未能提供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商标会自动撤销,成为无效商标。
所以,如果还想继续正常使用你的商标,遇到了商标撤三申请后,要好好准备并参与答辩流程,稳稳守护住自己的商标权!
接下来就重点给大家讲一下商标撤三答辩的操作:
一、商标撤三答辩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品实物或照片、带有商标的商品生产证据、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4.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5.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二、商标撤三答辩办理手续:
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以上就是商标撤三答辩的相关内容了,大家如果遇到了商标撤三答辩,一定要注意时间期限,然后在有效时间内去整理使用证据,毕竟证据的收集和材料的撰写是答辩的难点,建议企业在日常的商标使用中就保留好证据,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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