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汇标网又给大家分享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有关内容了,通过欧共体商标注册可以实现一份申请、一种程序、一种语言、一种收费体制达到注册目的,也可以实现通过一个专业代理,向一个主管局提交申请,获得一种体制下的统一保护。关于欧共体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申请的一些要求,具体就跟汇标网一起往下看吧!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国民,或者在欧盟成员国有住所、居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经营场所;或者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贸组织缔约方内有住所、居所或者真实有效的工商经营场所;或者所属国和欧盟所有成员国都签有互惠协议。
2、可以注册的标志
所有可以图示的标志都可以注册为商标,尤其包括文字商标、包含人的名字、设计、字母、数字、商品的外形或者包装的形状,条件是它们能够区别不同商品的来源。
3、不能注册的标志
不能图示表示的;缺乏显著性;仅有表示商品/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价值、来源、生产时间或者商品/服务的其他属性组成的;仅有商品自然形状或者为了达到某种技术效果的形状或者是为了使商品具有实际价值而应有的形状;包含官方保护的徽章;《巴黎公约》第六条所禁用的标志和徽章等。
4、提交申请的方式
直接向OHIM提交,或者向成员国主管当局提交;书面形式和网上提交;非欧盟成员国的申请人只能通过合格的代理机构提交。
5、优先权
主张优先权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提交优先权声明和在先申请的复印件,如果在先申请的文件不是以OHIM的官方语言出具的,必须将其翻译为官方语言。
6、优先顺位权又称老牌特权,在先的欧盟成员国内的单一商标注册,可以由商标注册人主张优先顺位权利,以使在先的权利和欧盟商标权利组合在一起。
以上就是今天汇标网给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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