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汇标网又给大家分享关于注册商标的有关内容了,商标法对已经使用但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也做了规定,具体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些都是对没有注册的商标的相关保护规定。
法律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护未注册商标:
1、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2、要求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而言,未注册商标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应以与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标准,即使是驰名商标,也不能跨类保护。
4、抢注行为或者仿冒行为在客观上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这些条件说明,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具有一定影响,已经积累了一定商誉的未注册商标。
对于没有影响,尚未积累商誉的未注册商标而言,因为其尚不能发挥商标区分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等功能,并无保护的价值,不予保护。
以上就是今天汇标网给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关于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的的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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