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汇标网又给大家解析关于商标转让的案例了,商标转让作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利的一种重要途径,相较于商标注册,具有时间快、程序简单和权利稳定等优点,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遇到相同或高度近似商标的阻碍,便可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得。说起商标转让,小编这里就不得不提前些年“IPAD”商标转让的案例。
1、苹果花费6000万美元收购商标
“iPad”商标的所有权人分布于我国大陆和台湾,即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除了苹果公司以外,他们是在全球范围内拥有“iPad”商标的权利人。
在苹果公司收购“iPad”商标的时候,只和台北唯冠签订了转让协议,办理了转让手续,但是并没有和深圳唯冠签订转让协议办理转让手续,所以才出现了“iPad”商标后来的尴尬境地。
2010年4月苹果在全球推出iPad平板电脑,很快就成为最畅销的产品,为了在大陆地区的推广销售,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对深圳唯冠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唯冠公司注册的“IPAD”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求。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促进两边以苹果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收购该商标达到调停。
2、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从苹果公司商标案中可以看到,苹果公司的调查工作还有待改进,但却让各位商标持有者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
对于商标持有者今后的商标转让事宜,需要对真正权利人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全面检索,并且查询清楚这些主体名下所有相同类似商品上的全部相同近似商标,以便做一个完整的尽职调查,以免出现重大失误被客户抛弃。
商标转让方便了我们尽快获得商标使用权,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需要我们在转让时多加注意:
①《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
②如商标尚未核准注册的情况,需要核实转让商标是否存在驳回风险,如商标审理过程中因驳回导致商标无效,届时转让同样会不予核准;
③如商标已注册满三年的情况,要提前做好布局规划,以防第三人对该商标提起撤三申请,导致该商标最终权利不稳定;
④注意转让商标的专用权届满日,以防未及时续展导致商标无效;
⑤《商标法》的第四十二条可知,我国商标转让实行核准制,即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权利才发生转移效力。在此之前,商标受让方可以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让商标转让发许可使用,否则直接使用可能会陷入侵权纠纷。
以上就是今天汇标网给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关于商标转让的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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