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或个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不经意间就会因为一些问题导致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撤销。今天,小汇就和大家聊聊导致商标被撤销的4个常见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原因一:已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法》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例如:“彩色电视接收机”是规范的商品名称,而彩电则是简称或俗称。已沦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稀缺。商标持有人如果三年之内都未曾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原因二:恶意注册或不当注册
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风险点:恶意注册或不当注册行为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商标权益,避免进行恶意注册或不当注册行为。
原因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如果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期满仍未改正,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
常见错误:企业可能因主观认为商标属于自身,而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或组合方式,甚至改变注册人的名字、地址等注册事项。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注册事项,从而导致商标被撤销。
一部分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注册证上面的地址无关紧要,即使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化,也懒得去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商标地址不变更最大的隐患就在于:假如有人对该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由于商标注册证上的公司地址是旧的,商标注册人有可能因为无法及时收到商标局寄送的相关材料,延误答辩,导致商标被撤销。
原因四:商标到期未及时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的商标专用权。十年期满之后,该商标持有者如未及时办理续展、宽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小汇提醒大家,商标即使注册成功,在使用上和时间上还是要注意一些问题,避免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自己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被撤销,得不偿失。
以上就是今天汇标网分享关于小心!90%的商标被撤销的4大原因!一定要警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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