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的过程中,品牌名的选择和使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定位,更是消费者识别和记忆品牌的关键要素。但是,当品牌名称的排列顺序发生改变时,是否构成侵权呢?
AA椰林”“椰林AA”,二者仅文字顺序不同,竟是两家不同的火锅连锁店?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AA椰林公司为知名火锅连锁企业,经授权为“AA椰林”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8年,椰林AA公司及其分公司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及同类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椰林AA”标识,仅将前述注册商标中的文字顺序前后调换。
为维护自身权益,AA椰林起诉椰林AA,主张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经审查,被告与原告同属于餐饮行业,被告及其分公司在其门店招牌、经营场所、餐厅用具及宣传品、外卖平台店铺、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含有“椰林AA”字样的标识,相关标识使用项目与原告注册商标“AA椰林”核定使用项目相同,标识中的“椰林AA”与“AA椰林”组成文字相同,仅文字顺序不同,构成近似。
椰林AA主观上确有攀附AA椰林注册商标、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故意,且椰林AA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侵权营业规模大,侵权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决椰林AA赔偿AA椰林244万余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在互联网时代,传播速度加快,网红餐饮品牌、食品、饮品往往就会被“山寨者”盯上,各种打擦边球的侵权纠纷频频出现。企业要发展,品牌需先行,只有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树立好品牌效应,才能为企业发展免去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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