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馄饨”是当地小吃界的金字活招牌,而后又因一众明星打卡品尝,让这家市井烟火气的馄饨店顿时拥有网红属性。
没想到这家“好吃到打耳光都不放手”的馄饨店最近却陷入“真假门”漩涡中,一家称自己有商标,一家称自己有传承。都在扩张开店,因为谁是“正宗”出身而打起了官司。
耳光馄饨起源上海,出身于“黑暗料理一条街”,如今连锁店已经开遍江浙沪,是不少上海人心中的人气馄饨招牌。
一个有传承,一个有商标!两家公司都称自己是正宗“耳光馄饨”,相互称对方是“假冒山寨”,最后打起了官司。尔广公司(传承)以“构成不正当竞争”将美亚、上海再高公司(商标)告上法庭。
尔广公司认为,经过潘氏姐弟20多年的苦心经营,耳光馄饨得以声名大噪,不仅引得众多明星艺人光顾品尝,还多次上了相关美食栏目,为众多食客誉为“网红馄饨”。
尔广公司认为美亚公司觊觎“耳光馄饨”标识上所累积的良好商誉,自2012年就开始抢注包含有“耳光”在内的系列商标,2015年,上海再高公司独家买断美亚公司旗下“耳光馄饨”相关商标授权,并开设分店,构成了对“耳光馄饨”标识的仿冒。
对此,再高公司认为,自己所用“耳光馄饨”系由境外香港公司根据民间传说申请注册的,自己是购买授权使用;注册时间早在2012年,当时肇周路“耳光馄饨”并不知名,作为路边摊也无合法性可言。
这个时间点是在再高公司成立之后,恰恰是再高公司进行大量广告投放和大量开店之后的效果。据此可判断,是耳光商标申请在前,而耳光馄饨出名在后。
据了解,经过公开审理之后,日前上海徐汇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偿总计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潘氏姐弟并未注册商标,但“耳光馄饨”已经构成一定影响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并与潘氏姐弟之间建立了稳定的指向关联,应对其累积的商誉给予保护。
在此提醒各位,企业或品牌想要做大做强,不仅要拥有核心技术的“里子”,还需具备像商标、广告宣传、品牌标语等外显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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