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由香港眼镜品牌“溥仪眼镜”起诉武汉眼镜品牌“雍正眼镜”的商标侵权案引发关注。
有网友调侃:“溥仪”和“雍正”什么辈分?“起猛了,看到孙子告祖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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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溥仪眼镜诉雍正眼镜商标侵权
据报道,“溥仪眼镜”的老板此前在武汉市发现两家“雍正眼镜”店,与其经营的“溥仪眼镜”店直线距离仅四公里,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雍正眼镜”的标识在文字字体、图形构图、整体结构、设计风格等方面都与“溥仪眼镜”高度近似,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
值得注意的是,“溥仪眼镜”是一个在香港创立于2001年的品牌,在眼镜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雍正眼镜”则是一个在2019年注册的品牌,明显是在攀附、模仿“溥仪眼镜”的商誉。
2、法院判决结果出炉
法院认为,“溥仪眼镜”和“雍正眼镜”在提供的验光配镜等服务上是相同的。“雍正眼镜”的标识与“溥仪眼镜”的标识在整体上是高度近似的,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法院还考虑到“溥仪眼镜”在眼镜行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以及“雍正眼镜”的恶意模仿和攀附。
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判决“雍正眼镜”立即停止使用与“溥仪眼镜”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赔偿“溥仪眼镜”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这场清朝皇帝眼镜大战,最终以“溥仪眼镜”的胜利告终。
3、多家眼镜公司用皇帝及年号命名
天眼查显示,多家眼镜公司用皇帝及年号命名或申请商标。
除上述“溥仪眼镜”及“雍正眼镜”商标外,“康熙眼镜”、“光绪眼镜”商标也曾被申请注册,其中“光绪眼镜”商标已被注册成功。
另外,“崇德”“康熙”“嘉庆”“道光”“光绪”等也被多家眼镜公司注册为企业名字。
需要注意的是,皇帝年号本身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但如果作为商标使用,需要考虑其是否具有识别力,能否区分同类产品或服务。如果年号不具备识别力,则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
总之,利用皇帝年号作为商标需要注意其是否具有识别力、是否侵犯他人权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会影响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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