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驳回复审,这些你必须知道!

发布时间:2022-09-07 10:34:44

今天汇标网又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有关内容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具体就跟汇标网一起往下看吧!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关于商标驳回复审,这些你必须知道!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以上就是今天汇标网给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内容,大家都了解了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想了解更多商标有关知识,可点击官网查看:https://huibiaow.cn/register59。

你也可以关注汇标网官方公众号:汇标网,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关注!

关于商标驳回复审,这些你必须知道!

声明:以上内容部分来源于网络,若内容涉及到相关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编辑,侵必删。

个人
客服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关注

关注公众号
领取免费推广权益!

回顶部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